為進一步規范影像型超聲診斷設備醫療器械的管理,國家藥監局器審中心組織制訂了《影像型超聲診斷設備(第三類)注冊審查指導原則(2023年修訂版)》,現予發布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影像型超聲診斷設備(第三類)注冊審查指導原則(2023年修訂版)(下載)
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
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
2024年10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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